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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4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六年一月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65号文核准。根据当时生效的
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
可选消费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组合证
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 1日确认,申
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 2日可用。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
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
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
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人认购或申
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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