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3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027号)和2013年10月18日《关于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889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具有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净值会随黄金市场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买卖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黄金市场波动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本基金交易时间与境内外黄金市场交易时间不一致的风险、不同申购赎回模式下交易和结算规则存在差异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规则调整的相关风险等特有风险,以及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向投资人提供场内份额实物申购赎回、场内份额现金申购赎回等申购、赎回方式,并可在条件成熟后向投资人开放场外份额的现金申购、赎回业务。不同申购、赎回方式的开放日与开放时间、清算交收及登记结算规则或有差异。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办理后:
(1)如具有黄金账户,投资人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均可参与本基金的实物申购赎回。但在提交实物申购赎回申请前,
投资人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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