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1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1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ETF
场内简称 300等权
基金主代码 159924
交易代码 159924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515,929.00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投资目标 化。
本基金以沪深300等权重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
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
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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