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完全被动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分股分别在上证180等权重指数、沪深300等权重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上证180等权重指数成分股中国银行(601988)是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发行的股票,沪深300等权重指数成分股农业银行(601288)是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相关制度和控制措施也已准备就绪,现将上述基金托管行发行的股票分别纳入相应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比例(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当前构成比例分别为0.65%和0.38%)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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