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等相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7:00(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
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林永梅
电话:65543888-8014
邮政编码:100010
基金管理人咨询电话:400-888-899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9月19日,即在2017年9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后,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将于权益登记日后寄出,未收到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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