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5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8 月 7 日证监许可【 2012】 1065 号文核准公
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招募
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 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
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
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本基金以一元初
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
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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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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