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10月18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3 号)和 2012 年 3 月 26 日《关于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89 号)的核准公开发
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7 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
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更新与修订基金合同相关的内容,包括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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