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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0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深
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
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为
准)。
3、鉴于本基金和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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