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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9 07:18:30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汇添富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智能汽车主题 ETF(证券简称: 智能
车 ET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79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和《汇添富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
金目前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
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
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
金目前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本基金如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增减及变更,将另行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根据相应的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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