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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9 10:50:40 股吧网页版
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9

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5月12日证监许可【2021】1677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3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9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9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100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12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2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4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46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47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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