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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2 07:40:39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金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金公
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 景顺
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 30ETF, 基金代码:
159757)、 景顺长城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 500ETF
增强, 基金代码: 159610) 、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红利 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 10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5100;一级市
场申赎代码: 515101)和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
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 5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3980;一级市场申
赎代码: 513981) (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新增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0755-82370688
网址: 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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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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