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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1 07:30:29 股吧网页版
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1

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7
二、投资者的开户 ...... 13
三、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 14
四、清算与交割......18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9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9
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 22

重要提示

1、鹏扬国证财富管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
监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23]775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网上现金认
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8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如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具体详见“六(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 A 股账户。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如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
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

9、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若募集期投资者的认购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采取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控制。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募集期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有效认购申请累计金额超过 3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募集期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募集期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30 亿份。最终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低于认购申请份额,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份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份额对应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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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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