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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2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一号)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要提示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
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7月28日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小板300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
收益分配方式、修订基金合同、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变更为指数分级基金、
并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等。上述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5年8月27日起,由《中小
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国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56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一号)
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指数化投资风险、运作
风险、新汽车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风险)等。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
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泰新汽车份额是本基金基础份额,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通过场内的
国泰新汽车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或分拆而来,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具有与国泰新汽车份额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新汽车A份额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较低,新汽车B份额由于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其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国泰新汽
车份额和新汽车A份额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汽车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
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
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可通过基金合同约
定的配对转换方式合并为场内的国泰新汽车份额,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
折算方式,折算为场内的国泰新汽车份额,从而体现出本基金基础份额的风险
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
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27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5年4季
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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