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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3-28 21:50:11 股吧网页版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28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5年7月2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同意书》(深证上[2015]402号)同意。本基金的终止上市日为2015年8月27日,即在2015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成长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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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国泰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8月27日起失效,《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更名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原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6日止,国泰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5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2页共130页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2基金简介......7
2.1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7
2.2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7
2.3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7
2.4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9
2.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10
2.6信息披露方式......10
2.7其他相关资料......10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11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1
3.1.1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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