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7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方正
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2月1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
册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基金之基
础份额(场内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
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2月15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
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折算前份额(份)新增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后份额(份)折算后份额净值
(元)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场外份额21,847,377.320.00924019622,049,251.371.023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场内份额14,545,201.000.00924019616,825,744.001.023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116,130,827.000.018480392116,130,827.001.000
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外份额;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
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
小时,并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保险A即时
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P元),即
1.000元。由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0.927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08元,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
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分配给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的持有人,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为跟踪中证保险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
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数和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数量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场内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