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3
关于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工业 4.0A 份额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富国中证
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工业 4.0A 份额(场
内简称:工业 4A,基金代码:150315)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富国工业 4.0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3%’。本基金将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
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
期间富国工业 4.0A 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富国工业 4.0A 份额约定年基
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关于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富国工业 4.0A 份额和富国工业 4.0B 份额将于 2021 年 1 月 4 日终止上市
(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
款基准利率(税后)为 1.5%,因此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富国工业 4.0A 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4.5%
(=1.5%+3%)。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或者
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富国工业 4.0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
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工业 4.0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本基金存续期内
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工业 4.0A 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
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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