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和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5
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和信诚智
能家居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
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
月29日发布《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和信诚智
能家居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
册的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场内简称:智能A,基金代码:150311)和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场
内简称:智能B,基金代码:150312)办理向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场内简称:智能家居,
基金代码:165524)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具体结果如下
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 折算比例 折算后基金份 折算后份额数量
(份) 额名称 (份)
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 1,507,844.00 1.081520263 场内信诚智能 1,630,763.00
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 1,507,844.00 0.918479737 家居份额 1,384,924.00
2.折算完成后信诚智能家居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份)
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 6,167,675.00 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 9,183,362.00(注1)
场外信诚智能家居份额 32,614,286.11 场外信诚智能家居份额 32,614,286.11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
增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与折算前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的合计数。
二、恢复交易与其他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场内简称不变,仍为“智能家居”;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24。
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3.《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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