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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智能家居)
基金主代码 165524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根据《信诚中证智能家
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份额折
算基准日对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办理向信诚智能家居份额折算的业
务,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 A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 B 信
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11 150312 165524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否 否 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份额折算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日终,以信诚智能家居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 年 1 月 1 日),《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3)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1 年 1 月 4 日),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智
能家居 B 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
登记确认。
(4)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当日,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信诚智能家居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其他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进行查询。
(6)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投资者如在折算基准日前以高溢价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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