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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智能家居(165524);分级基金简称:智能 A(150311)、智能 B(150312))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并终止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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