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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28 11:12:3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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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8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91号文注册的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生效。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纸质表决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表决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通讯纸质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400-666-006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6日,即在2020年10月16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业务专用章、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表决方式(仅限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投票,自2020年9月26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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