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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0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年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 A 份额(场内简称:智能 A,代码:
150311)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智能 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计 3%。本基金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设定该日起(含该日)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即基金合同约定的“折算日”,含该日)期间智能 A 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此
后,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基准日(本次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该日的次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智能 A 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智能 A 份额和智能
B 份额将于 2021 年 1 月 4 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因此智能
A 份额 2020 年 12 月 5 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适用的年约定
收益率为 4.50%(=1.50%+3%)。
风险提示:
本基金智能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智能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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