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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03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3号)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中证养老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寿养老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寿养老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2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级......2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30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3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34
第十一部分国寿养老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其他业务......47
第十三部分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4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5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财产......58
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64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5
第十九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68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5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6
第二十二部分风险揭示......82
第二十三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7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9
第二十五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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