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 《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华安创业板50份额(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420)之华安创业板50A
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基金代码:150303)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基
金代码:150304)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
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终止运作、 终止上市的相关安
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
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
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
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
份额,由于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跟踪创业板5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
涨跌而变化,原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但在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
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由于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跟踪创业板50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
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华安创业
板50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为华安创业板50份额前,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或者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合并为华安创业
板50份额,按照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或转换转出。
3、 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
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
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 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
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
成损失。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创业
板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
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
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
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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