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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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
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
金合同的公告》,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基础份额)基金代码: 160419)
之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场内简称: 证券股 A,基金代码: 150301)
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场内简称: 证券股 B,基金代码: 150302)
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日终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华安
中证证券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终止运
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
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华安中证
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
度关注以下风险:
(1) 由于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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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如果投资者以溢价
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
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
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由于华安中
证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
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原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
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持
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华安中证证券份
额,由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
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
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
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折算为华安中证
证券份额前,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持有人有
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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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持有
人买入等量的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或者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持有人
买入等量的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合并为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按照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
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持有人可
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
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
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
额。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
造成损失。
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折算后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
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 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
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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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 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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