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 B 级;交易代码:150294),2020 年 8 月 27
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621 元,相对于当日 0.3641 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
70.56%。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高铁 B 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621 元,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高铁 B 级将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
停牌,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 10:30 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 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高铁 B 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由于高铁 B 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高铁 B 级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南方中证
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基金,场内代码:160135)净值和南方中证高铁 A 类份额(场内简称:高铁 A 级,场内代码:15029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高铁 B 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高铁 B 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高铁 B 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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