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关于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
铁A份额、 高铁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
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高铁 A 份额、 高铁 B 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通知书》(深证上[2020]1112 号)的同意。现将高铁 A 份额、 高铁 B 份额的终止
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 A 份额
场内简称: 高铁 A 级
交易代码: 150293
(二)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 B 份额
场内简称: 高铁 B 级
交易代码: 150294
(三)终止上市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即在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高铁 A 级、 高铁 B 级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高铁 A 级、 高铁 B 级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
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
站(http:// www.nffund.com)发布了《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终止高铁 A 级、 高铁 B 级的上市交
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12 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
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
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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