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钢铁
场内基金简称 钢铁母基
基金主代码 168203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
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资
料。
暂停相关业
务的起始日
及原因说明
暂停赎回业务
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转托管业务
起始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 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原因说明 为份额折算基准日, 以当日中融
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将钢铁 A 份额和钢铁 B 份额
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为保证折
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
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暂停办理赎回及转托
管等业务。
下属分级基
金的场内
基金简称
钢铁母基 钢铁 A 钢铁 B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代码
168203 150287 150288
该基金份额
是否暂停赎
回及转托管
等相关业务
是 - -
注:(1)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3)下属分级份额钢铁 A 份额与钢铁 B 份额只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10日发布的《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将继
续暂停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本基金将以2020年12月31日为折算基准日, 将钢铁
A份额和钢铁B份额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 本基金将于2020年
12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暂停办理赎回及转托管(含系统内
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3)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
的《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钢铁A
份额及钢铁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
告》, 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
监管部门备案, 基金管理人将《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4) 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
托管业务。
(5) 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 400-160-6000, 010-565172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钢铁A份额和钢铁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投资者如在折算基准日前以高溢价买入或持有, 在钢铁 A 份
额和钢铁 B 份额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 可能遭受因溢价消
失带来的较大损失。 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之间的折溢价。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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