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8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年 5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16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转换风险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产品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中融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相应调整本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6
第二部分释义 ...... 7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13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9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54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 57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64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5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7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转让等业务 ...... 77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8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8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业绩...... 9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财产...... 98
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9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5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6
第十九部分基金份额折算...... 109
第二十部分钢铁 A 份额与钢铁 B 份额的终止运作......115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会计和审计......118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19
第二十三部分风险揭示...... 126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34
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7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4
第二十七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2
第二十八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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