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A与金融地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23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A与金融地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5年6月26日
公告日期:2015年6月23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基金概览......3
三、基金的转型与上市交易......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9
六、基金合同摘要......13
七、基金财务状况......13
八、基金投资组合......14
九、重大事件揭示......18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8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9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19
附录基金合同摘要......20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A与金融地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上市交易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15年5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采取分级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基金代码160814)、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基金代码150281),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此三类基金份额分配不同的基金代码,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其中,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在存续期内始终保持1:1的份额配比不变。
5.本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
6.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投资者场外认购所得的份额,将被确认为金融地产场外份额。投资者场内认购所得的金融地产份额,将按
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拆为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认购所得的金融地产场内份额的自动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7.基金合同生效后,金融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基金代码160814)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不上市交易。金融地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基金代码150281)与金融地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8.金融地产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或赎回金融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基金代码160814)。办理金融地产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金融地产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本基金不对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单独开放场内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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