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0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
08月04日起,本公司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1160640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501023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3501025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502023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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