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鹏华高铁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
基金代码: 160639; 鹏华高铁 A 份额场内简称: 高铁 A,基金代码: 150277;
鹏华高铁 B 份额场内简称: 高铁 B,基金代码: 150278) 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
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高铁 A 份额与鹏
华高铁 B 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将鹏华高铁 A 份额与鹏华高铁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
并终止鹏华高铁 A 份额与鹏华高铁 B 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
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 鹏华高铁 A 份额、 鹏华高铁 B 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
交易,期间, 鹏华高铁 A 份额、 鹏华高铁 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
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高铁 A 份额、 鹏华高铁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
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
有, 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