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6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0 年 05 月 12 日
重要提示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20 日《关于准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68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正式
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A 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B 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2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11
§4 基金托管人......22
§5 相关服务机构......24
§6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42
§7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8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46
§9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A 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B 份额的上市交易......56
§10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相关业务...... 58
§11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59
§12 基金的投资......61
§13 基金的业绩......74
§14 基金的财产......75
§15 基金资产的估值......76
§16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1
§17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2
§18 基金份额的折算......85
§19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3
§20 基金的信息披露......94
§21 风险揭示与管理......100
§22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07
§23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9
§24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7
§25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8
§26 其他应披露事项......140
§27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43
§28 备查文件......144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