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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0
关于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8 日 17: 00 止。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上海
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
如下:
1. 华宝中证 1000 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华宝中证 10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47,870,749.96 份,占权益
登记日华宝中证 1000 份额总份额数 90,190,103.01 的 53.08%;
2. 华宝中证 1000A 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华宝中证 10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575,276.00 份,占权益
登记日华宝中证 1000A 份额总份额数 4,109,436.00 的 62.67%;
3. 华宝中证 1000B 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华宝中证 1000B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66,746.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华宝
中证 1000B 份额总份额数 4,109,436.00 的 67.33%。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
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1. 华宝中证 1000 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47,870,749.96
份,其中, 47,870,749.96 份基金份额同意, 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00 份基
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华宝中证 1000 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2. 华宝中证 1000A 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575,276.00
份,其中, 2,575,276.00 份基金份额同意, 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00 份基金
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华宝中证 1000A 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3. 华宝中证 1000B 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66,746.00
份,其中, 2,766,746.00 份基金份额同意, 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00 份基金
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华宝中证 1000B 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
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律师费 4 万元,公证费 1 万元,合计为 5 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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