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7

关于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
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华宝医疗份额(场内简称:医疗分级,代码:162412)和华宝医疗A份额(场内简称:医疗A,代码:15026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2月15日,场外华宝医疗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份额 新增份额折算比 折算后份额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名称 (单位:份) 例 (单位:份) (单位:元)
场外华宝医疗
465,569,123.86 0.014414613 472,280,122.61 0.912
份额
场内华宝医疗 128,850,318.00
110,571,650.00 0.014414613 0.912
份额 (注1)
华宝医疗A份额 578,746,756.00 0.028829227 578,746,756.00 1.000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华宝医疗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华宝医疗份额。
注2:场外华宝医疗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场外华宝医疗份额;场内华宝医疗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份额为场内华宝医疗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华宝医疗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华宝医疗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日(2015年12月16日)华宝医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华宝医疗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华宝医疗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华宝医疗份额分配给华宝医疗A份额的持有人,而华宝医疗份额为跟踪中证医疗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华宝医疗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由于华宝医疗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华宝医疗份额数和场内华宝医疗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持有极小数量华宝医疗A份额或场内华宝医疗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宝医疗份额的可能性。
3、根据《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发生份额折算(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5年12月16日起调整为5.50%。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