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19 14:36:53 股吧网页版
分级B投资门槛抬升 赎回会否超预期?
分级B投资门槛抬升引发赎回担忧

  中秋节前夕,分级B遭遇“重创的一周”。9月12日,分级基金B类份额集体暴跌,此后的两个交易日依旧萎靡不振。

  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对分级基金的投资者参与门槛、交易流程、风险警示等均进行了明确。其中最受争议条款来自于设置30万元的投资门槛。

  目前,约有60只分级B的日成交金额低于100万元。以9月12日全天交易为例,建新进取、诺德300B的成交额在1万元以下,分别是0.64万元和0.93万元。除此之外,当日成交额在10万元以下的分级B还有18只。

  可以预见,如果再增设30万元准入门槛,这些分级B的流动性将进一步枯竭,后续或将有一批分级基金面临清盘或转型。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已经通过持有人大会将部分分级基金转型为LOF,其中包括国泰基金、融通基金、天弘基金以及金鹰基金等,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指出,对于溢价A份额的投资者来说,转换成LOF并不合适。

  除了转型,部分基金公司则通过发行现存热门行业分级基金的行业LOF基金,试图承接可能因大额赎回出逃的场内资金。

  众口评说:分级基金监管升级引发激辩

  对于30万元的投资门槛是否将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业内人士有明显的分歧。

  西南证券指出,B类份额投资者以散户为主,占比超过90%,新规的出台无疑将大部分分级B投资者拒之门外,在市场较弱的情况下,分级B的需求将会明显下降,目前的溢价率将难以维持,分级B的定价将进一步降低。分级A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新规对其影响有限。

  也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尽管3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人数虽然多,但他们持有的量并不大。就算新规实施,对市场整体影响有限,同时他们也只是无法执行买入操作,可以继续持有。

  然而对于是否散户投资者被挡在门外,是否将促进B类份额持有者机构化,一位基金分析师表示,并不一定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要取决于市场行情及机构资金的风险收益需求等到。

  银河证券认为,管理指引不影响分级A和分机B的内在金融价值,但降低了交易价值。流动性一旦减少,交易者将会产生更大的冲击成本。如果是长期投资,比如持有分级A份额5到10年,不会受很大的影响;但如果是短期频繁交易,将会受较大影响。

  大成基金表示,门槛的提高和投资者数量的减少对于市场的流动性会有一定影响,但是相较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分级基金此次门槛提升幅度相对较小,所以整体来看影响也相对有限。

  尽管对目前存量分级产品较多的基金公司将形成冲击,但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当前已经明确暂停审批,现有分级产品的稀缺性显著增强。一旦有契合的结构性行情来临,相关分级基金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机会,在并不存在强制清盘要求的背景下,大部分基金公司应会愿意承担成本来保留此类特殊的分级基金产品。

  分级基金加速洗牌马太效应正在凸显

  根据统计,就深交所上市的分级基金而言,从份额规模来看,截至8月31日,大于2亿份的有13只,小于1000万份的有24只,最小的仅242.87万份。

  从户数来看,截至6月30日,低于1000户的多达36只,最少的仅有97户持有人。

  A股市场持续低位震荡,加之分级基金即将迎来投资门槛的提升,多位业内人士预期,中长期而言,分级市场的规模将大概率出现萎缩。

  截至2016年6月30日,账户资产在30万元以下且持有分级B的客户账户数量约1.2万户,占持有分级B 账户数量的78%;账户资产在30万以上且持有分级B的客户账户数量仅3000户左右,占比约22%。

  新规正式出台后,分级B的投资者人数锐减,场内的流动性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市场继续维持震荡,不出现趋势性上涨的行情,那么可以预见分级B未来的买卖双方力量是悬殊的,即买盘少于卖盘,这将导致分级B 的折价率进一步拉大。

  随着分级B的折价率拉大,分级基金很有可能会出现持续的整体折价现象,吸引套利资金进场。套利资金通过买入A、B份额,合并赎回成母基金获取套利收益,这个套利过程将伴随分级的场内规模逐渐缩减。

  对于分级基金品种较为全备的基金公司来说,已有上市的分级品种成为市场上较为稀缺的投资工具,特别是已有场内份额较大、交易较活跃的品种。减少供给后,存量品种变得更为珍贵,投资者也将会对既有品种更为熟悉。在遇到上涨行情后,分级B份额仍将有机会成为较好的投资工具,因此“马太效应”或成为存量分级基金的新常态。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