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4
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
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及 易 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 665号)的同意。现将银行业A份额、银行业B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A
交易代码:150255
(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业B
交易代码:150256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8月5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4日,即在2020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银行业A、银行业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银行业A、银行业B终止上市后的相
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0年8月5日终止银行业A、银行业B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665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8月7日起,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将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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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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