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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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 A 份
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
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公告》,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场内简称:煤炭 A,基金代码: 150251)
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场内简称:煤炭 B,基金代码: 150252)的
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 以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
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
证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终止
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
注:
1、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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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
入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
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0.9100 元、
1.0137 元、 0. 8063 元, 投资者甲、 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煤
炭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各 100,000 份,
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 净值
(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 内 招 商 中
证煤炭份额
0.9100 100,000 (无变化) 0.9100 100,000 份场内招商
中证煤炭份额
招 商 中 证 煤
炭 A 份额
1.0137 100,000 1.113956043
(全部折算为招商中证
煤炭份额)
0.9100 111,395 份场内招商
中证煤炭份额
招 商 中 证 煤
炭 B 份额
0.8063 100,000 0.886043956
(全部折算为招商中证
煤炭份额)
0.9100 88,604 份场内招商
中证煤炭份额
备注: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
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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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发生较大变化。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等权指数的基础份
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原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
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等权指数的基础份
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
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
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煤
炭份额前,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持有人有两
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持有
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或者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持有人
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按照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
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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