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6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将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
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01 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场内简称:创业 A,基金代码:150243)、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创业板 A 份额与鹏华创业板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
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创业板 A 份额与鹏华创业板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
例。对于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最后一个自然
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创业板 A 份额
持有人。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创业板 A 份额获
得新增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和鹏华
创业板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创业板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创业板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创业板 B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
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
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 2 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创业板分级份
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 8,661,250,000 元。当天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
额、鹏华创业板 A 份额、鹏华创业板 B 份额的份额分别为 55 亿份、10 亿份、20 亿份、20 亿份。前一
个会计年度末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净值为 1.065 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 A 份额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即 20 亿份
和 65 亿份。
(1)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创业板 A 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创业板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