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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
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鹏
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
额终止运作涉及的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0 号)。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的终止
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将折算为场内鹏华环保份额, 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
鹏华环保份额或将场内鹏华环保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按
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鹏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鹏华环保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鹏华环保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折算前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额)的份额数×鹏华环保A份额(或鹏华环保B份额)的
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鹏华环保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
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停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
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鹏华环保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
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份额。当日,鹏华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终止运作后,《鹏华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基金合
同》,《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已于2020年12月2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
p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鹏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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