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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0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0日起,开通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申万传媒份额(场内简称:申万传媒)与申万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业A)、申万传媒B份额(场内简称:传媒业B)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申万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申万传媒A份额与一份申万传媒B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申万传媒A份额与一份申万传媒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申万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截至2015年4月22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证券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上海华信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西藏同信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英大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万和证券、华创证券、首创证券、国开证券、宏信证券、太平洋证券、开源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看届时更新的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申万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进行“合并”的申万传媒A份额与申万传媒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申万传媒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申万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申万传媒A份额与申万传媒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申万传媒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申万传媒的基金代码“163117”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合并”或“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份额的最低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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