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8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 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酒 A 份额、酒
B 份额停复牌公告
因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
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酒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0632,场内简称:酒分级)、鹏华酒 A 份额(基金代码:150229,场内简称:酒 A)及鹏华酒 B 份额(基金代码:150230,场内简称:酒 B)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酒 A、酒 B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 年 12 月 21 日酒 A、酒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酒 A、酒 B 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20 年 12 月 21 日当日酒 A、酒 B 均可能
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 2020 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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