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关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
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 《关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
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之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B份额(场内
简称:银行B,基金代码:150228)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
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银行份额(场内简
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按
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银行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
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 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
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银行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
银行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银行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
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
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
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
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A份
额、鹏华银行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净值
(元) (份) (元) 基金份额
场 内 鹏 华 银 行 1.150 100,000 (无变化) 1.150 100,000份 场 内 鹏 华 银
份额 行份额
鹏 华 银 行 A 份 0.906086957 90,608份场内 鹏华银 行
额 1.042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华银行 1.150 份额
份额)
鹏 华 银 行 B 份 1.093913043 109,391份 场 内 鹏 华 银
额 1.258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华银行 1.150 行份额
份额)
2、 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折算为鹏华银行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
的风险
鹏华银行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
风险的鹏华银行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银行份额场内份额, 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
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银行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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