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6
关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
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
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
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基金代码:150228)
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
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银行份额(场内简
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银行A份额、
鹏华银行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银行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
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银行 A 份额和鹏华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银行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银行
A 份额、鹏华银行 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银行份额场内份额,
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
极少的鹏华银行 A 份额、鹏华银行 B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
份额数不足 1 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银行 A 份额和鹏华银行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
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 A 份额和鹏华银行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 元、1.042 元、1.258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
有场内鹏华银行份额、鹏华银行 A 份额、鹏华银行 B 份额各 100,000 份,其所持
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 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值(元) (份) (元)
场内鹏华银 100,000 份场内鹏
1.150 100,000 (无变化) 1.150
行份额 华银行份额
0.906086957
鹏华银行 A 90,608 份场内鹏
1.042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 1.150
份额 华银行份额
华银行份额)
1.093913043
鹏华银行 B 109,391 份场内鹏
1.258 100,000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 1.150
份额 华银行份额
华银行份额)
2、鹏华银行 A 份额和鹏华银行 B 份额折算为鹏华银行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
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银行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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