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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 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发布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稳健收益类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积极收益类份额: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 B”)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7:00 止(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网络/移动网络投票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各项投票方式的起止时间有所差异具体详见下文“四、投票方式”部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票的提交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即该日在本
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或管理人认可的其他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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