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22 08:22: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2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的相关规定, 当富国中证新能源汽
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43 元,
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由于本基金为分级基金,因此基金份额折算对象包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
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
基金代码: 161028,其中场内简称: 新能源车) 、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场
内简称: 新能车 A,基金代码: 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车 B,基金代码: 150212)。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本基金将分别
对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进行
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比例为 1: 1,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及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分别分配给富国新能源汽
车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持有人。
( 1)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富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富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份 额 数
=
( 基础 前 ) 基础 前
持有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
增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分配。
( 2)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
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 后= 前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数
=
( 前 ) 前
其中,
后: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 3)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
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 后= 前
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数
==
( 前 ) 前
其中,
后: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前:折算前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前:折算前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 4)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总份额数=折算前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
数+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数+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数+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持有人
新增的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数
( 5)按照上述折算和计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
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6)举例
某投资人持有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
汽车 B 份额分别为 100,000 份, 10,000 份和 10,000 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
折算基准日, 假设三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如下表所示(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此
处采用假设的净值进行计算;基准日折算前准确的净值以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计
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净值为准),折算后,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
车 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
(假设值)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富国新能源汽车
份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