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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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 300 地
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
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场内简称: 地产 A 端,
基金代码: 150207)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场内简称: 地产 B 端,
基金代码: 150208)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
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
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 以招商 300 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 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
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
注:
1、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 300 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 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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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折算后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
入基金资产。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 300 地产份额、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
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0.9092 元、
1.0149 元、 0.8035 元, 投资者甲、 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 300 地
产份额、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各 100,000 份,
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
考) 净值
(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
0.9092 100,000 (无变化) 0.9092 100,000 份场内招商
沪深 300 地产份额
招商 300 地
产 A 份额
1.0149 100,000 1.116256049
(全部折算为招商沪深
300 地产份额)
0.9092 111,625 份场内招商
沪深 300 地产份额
招商 300 地
产 B 份额
0.8035 100,000 0.883743950
(全部折算为招商沪深
300 地产份额)
0.9092 88,374 份场内招商
沪深 300 地产份额
备注: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
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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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折算后,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将变为招商 300 地产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发生较大变化。 招商 300 地产份额为跟踪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的
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原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 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将变为招商 300 地产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
发生较大变化。 招商 300 地产份额为跟踪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的
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
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持有人仍
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折算为招商 300 地
产份额前,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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