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2
关于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 300 地
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
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
场内简称:地产 A 端
基金代码:150207
2、基金名称: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
场内简称:地产 B 端
基金代码:150208
3、终止上市日: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20]1139 号)。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将折算为招商 300 地产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
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招商 300 地产份额或将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和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 300 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 300 地产 A 份
额、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招
商 300 地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 300 地
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 300 地产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
300 地产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
额)的份额数×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或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招商 300 地产份额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本基金招商 300 地产份额
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
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招商 300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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