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关于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 300 地产份额(场内简称: 地产分级,基金代
码: 161721) 和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场内简称: 地产 A 端,交易代码: 15020
7)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
a.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的
《关于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20 年 1
2 月 17 日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2
0 年 12 月 16 日)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即 1.000 元。 由于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 2
020 年 12 月 15 日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的收盘价为 0.994 元, 扣除前一期约定收
益后为 0.974 元, 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
存在差异, 2020 年 12 月 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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