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22 08:29:34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2020/12/2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2

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终
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
地产 A 份额(场内简称:地产 A,基金代码:150192)和鹏华地产 B 份额(场内简称:地产 B,基金代码:
150193)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地产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

160628)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
内鹏华地产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地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 1 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

1.150 元、1.042 元、1.258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
产 B 份额各 100,000 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元) 基金份额(份) 基金份额净值(元) 基金份额

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1.150 100,000 (无变化) 1.150 100,000 份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 A 份额 1.042 100,000 0.906086957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1.150 90,608 份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 B 份额 1.258 100,000 1.093913043

(全部折算为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1.150 109,391 份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2、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地产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
华地产 A 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 800 地产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地产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地产 B 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地产 B 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 800 地产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
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折算为鹏华地产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地产 A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地产 B 份额,或者鹏华地产 B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地产 A 份额),合并为鹏华地产份额,按照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地产 A 份额和鹏华地产 B……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