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包括通过寄送纸质表决票投票和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7:00 止。其中通过寄送纸质表决票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7:00,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5:00(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
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或者基金管理人指定网络投票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9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收件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788-53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5、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
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即在 2020 年 9 月 28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面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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